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长春市绿园区援法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不当得利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4执恢288号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长春市绿园区援法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与被执行人长春市绿园区援法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08)年朝民初字第0170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首次执行案号为(2016)吉0104执838号。在执行中,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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