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工中原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建工中原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与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鄂0624执616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湖北建工中原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洪山区中北路24号龙源大厦A栋1**23层23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大庆西路3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6E。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副董事长。
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北建工中原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被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0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吴 军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