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971执保1635号
东莞**起重搬运有限公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东莞**起重搬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粤1971民初9178号】,本案已部分保全,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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