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281执204号
朱**平、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朱****请执行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618.9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4048.21元。本院将案款13618.98元转付给朱**平,将案件受理费325.23元和执行费104元转付给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至此,朱**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粤02民终2745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