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826执保8号
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院(2020)川1826民初5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将保全事项送达完毕。现将保全送达情况通知如下:
本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领取的工程款和质量保证金200万元限额采取解除保全措施。综上,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保全案件已作解除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