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826执保5号
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院(2020)川1826民初50号民事裁定书,已将保全事项送达完毕。现将保全送达情况通知如下:
2020年1月17日,已依法向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法律文书,请协助将被申请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你单位未领取的工程款和质量保证金在200万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综上,本案已作出保全完毕送达。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