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103执1698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森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塔湾路。
法定代表人王洋,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1年2月4日出生,住河南省通许县。
关于申请执行人河南森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民再48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0103执169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