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旋木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旋木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211执4548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旋木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
法定代表人:胡坤,总经理。
被执行人: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
法定代表人:景戈平,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旋木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0日作出的(2019)鲁0211民初3653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内容为执行案款人民币378881.00元。本院于2020年7月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责令其10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以(2020)鲁021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经合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鲁0211执454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吴应元
审判员  李 波
审判员  王 倩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张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