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旋木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旋木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青岛嘉耀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一审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212执1476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旋木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
法定代表人:胡坤,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法定代表人:陈松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旋木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青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52026元,执行费218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20年7月22日向被执行人青岛***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2020年8月5日被执行人青岛***置业有限公司缴纳案款158666元。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2民初124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