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亚通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亚通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3民特1号 申请人:淄博亚通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纬二路以南、清田路以西、凤凰镇大张村建设用地内。 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男,1970年5月9日出生,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申请人淄博亚通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5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淄博亚通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称,……(写明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意见)。 经审查查明:年月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号裁决:……(写明裁决结果)。 ……(写明驳回申请的事实根据)。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淄博亚通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 申请费××元,由申请人淄博亚通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