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博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广水市名枫气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泉州迪迪美贸易有限公司、安陆市博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源盛钢构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鄂0982执109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水市名枫气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泉州迪迪美贸易有限公司、安陆市博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源盛钢构有限公司追索权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湖北源盛钢构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2020)鄂0982民初138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汇票金额151650元(含垫付受理费1650元)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广水市名枫气体有限公司已向本院出具了书面证明。至此,(2021)鄂0982执109号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