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坊(山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坊(山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002执2609号
申请执行人中坊(山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环翠区。
被执行人***,男,1977年5月16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
被执行人威海慧诺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威海市。
申请执行人中坊(山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威海慧诺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鲁1002民初309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在限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给付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按执行标的额*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威海慧诺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有的款项,或查封(扣押)其相应数额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史旭东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张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