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树林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红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裕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粤1972执10473号
东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裕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人东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裕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仲裁纠纷执行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16)穗仲莞案字第13843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东莞市裕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清偿本案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