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力拓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力拓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321执保2373号 申请人:淄博力拓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义和路东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397000163N。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男,1978年3月25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 被申请人:***,女,1981年12月11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 申请人淄博力拓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厂于2023年5月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75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经本院审查,于2023年5月9日作出(2023)鲁0321财保2052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23年5月10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75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