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祥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东港市祥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辽宁东安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他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0)辽0603执1322号之六

东港市祥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东港市祥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辽宁东安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辽0603民初2718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