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高州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981执984号
***、高州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高州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并缴纳执行费185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本院(2021)粤0981执984号案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