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981执1637号
高州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玲与被执行人高州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锡燕、陈玲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缴纳了执行费,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本院(2021)粤0981执1637号案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