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03执6554号
***、深圳市飞华电脑网络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华电脑网络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申请执行深圳市飞华电脑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飞华电脑网络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碑劳仲案字(2019)第1502号仲裁裁决书,执行标的----10839.74元及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支付10839.74元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03执6554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8月14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