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瑞恒鼓风机有限公司

***与***恒鼓风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14民初2176号 原告:***,男,1987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被告:***恒鼓风机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于洪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恒鼓风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蔡 虹 人民陪审员  陈 颖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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