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兴汇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兴汇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2401执保592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吉林省兴汇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兴汇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本院依据(2023)吉2401财保127号民事裁定实施措施。因无财产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规定,本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