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远信经贸有限公司、吉林省兴汇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04执保811号
长春远信经贸有限公司、吉林省兴汇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长春远信经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兴汇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3)吉0104财保95号民事裁定书。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兴汇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247800.00元的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