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华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合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12民初12485号
原告:***,男,1976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万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君珂,重庆***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重庆市万州区合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王牌路689号2层5**2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6635767217。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告:华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华宇广场1-33-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203050024F。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重庆市万州区合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华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30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诉讼权利所作出的处分,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许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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