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电缆有限公司

江苏金陵电缆有限公司与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2执948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金陵电缆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金陵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法定代表人:李彦涛,总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
法定代表人:王斯恒,经理。
本院执行江苏金陵电缆有限公司与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津0112民初4647号民事判决书,现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志峰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孟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