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山东江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721执保128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山东江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3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依据(2022)鲁1721民初8448民事裁定书,依法对被申请人山东江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现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