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苑天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河北新苑天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0702执67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7年9月11日出生,汉族,现住张家口市张北县。
委托代理人:方义,河北京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河北新苑天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新兴街希望山18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北新苑天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8)冀0702民初72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且履行期限较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2019)冀0702执678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