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太行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太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富平城南热力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富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528执保75号
民事审判二庭:
申请人陕西太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富平城南热力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2020年9月16日立案并移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依据(2020)陕0528民初2388号民事裁定书,我局依法对富平城南热力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实施了冻结的保全措施(详见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后又依据(2020)陕0528民初2388-1号民事裁定书解除了对富平城南热力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本案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将该结果通知你庭,请你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或送达案件当事人。
本院(2020)陕0528执保75号案件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