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科博高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铁岭中科博高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与佳木斯明珠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黑0803民初406号
原告:铁岭中科博高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钟山柳岸1#-11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张礼,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佳木斯明珠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原名佳木斯明珠康复医院),住所地佳木斯市向阳区临江花园社区。
法定代表人:魏雅云,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铁岭中科博高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佳木斯明珠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均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铁岭中科博高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689元,由铁岭中科博高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刘 静
人民陪审员 王 帅
人民陪审员 吕文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臧雨萌
书记员李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