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岑巩县黔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622执保45号
申请保全人岑巩县黔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保全人贵州益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黔0622民初39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于2020年7月3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以300万元为上限对贵州益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贵州玉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11010001201100114345_1(实际控制金额1078.20元)、贵阳银行铜仁玉屏支行36×××39(实际控制金额0元)的账户予以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7月4日起至2021年7月3日止。另通过管理机关查询,未发现被保全人有登记的房产、车辆。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如下:本院(2020)黔0622执保4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7月14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