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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辽宁万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辽0112民初9754号
原告:**,男,1993年8月21日出生,满族,住沈阳市和平区。
被告:辽宁万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浑**。
法定代表人:***,系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1973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沈河区,系单位员工。
原告**与被告辽宁万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4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
审判员丁威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