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112民初4945号
原告***,女,1963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沈河区。
被告***,女,1977年11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027,住沈阳市和平区。
被告***,男,1977年4月17日出生,住沈阳市和平区。
被告万朋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曾用名:辽宁万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313105989Y,住所地辽宁省沈抚新区***75-1号1507。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万朋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2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0926元,减半收取60463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 胡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