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众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全众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解 除 保 全 通 知 书

(2021)鲁1723执保248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山东全众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1)鲁1723财保1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全众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38000元。申请人于2021年4月7日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全众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38000元的冻结。本院依据(2021)鲁1723财保15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4月8日线上依法解除了对被申请人山东全众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38000元的冻结。本案解除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