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181执680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瑞天工程器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章丘区高科园圣福路3307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8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章丘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瑞天工程器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山东瑞天工程器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已协商解决并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鲁0181民初285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