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信科工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游五洲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粤0309民初2903号 原告:深圳市建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横朗社区福龙路旁恒大时***大厦(东区)6栋1410-14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85367489。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男,1982年2月2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 原告深圳市建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4日立案。因原告逾期未缴纳案件受理费,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建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