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181执1866号
四川都江堰市金马木质防火门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环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川0181民初3031号民事判决书,受理四川都江堰市金马木质防火门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四川环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执行中,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扣划足额至法院账户,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2019)川0181民初303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