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鄂9004执2100号
***、湖北赛秦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北赛秦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8日作出的(2022)鄂9004民初121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22年5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事项为:要求被执行人湖北赛秦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工伤保险待遇90000元。
执行中,被执行人湖北赛秦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6月17日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经审查,本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2)鄂9004民初1217号民事调解书中第三项被执行人湖北赛秦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工伤保险待遇90000元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