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天缘置业有限公司

某某、宜城市天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宜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鄂0684执恢38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4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宜城市。
被执行人宜城市天缘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宜城市汉江路56号。组织机构代码:67036751-4。
法定代表人:时玉明,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依据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鄂06民终35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与被执行人宜城市天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宜城市天缘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宜城市天缘置业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向东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  马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