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宝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蒙自市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荆州市宝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25执保46号
蒙自市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荆州市宝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蒙自市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荆州市宝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荆州市宝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标的共计23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依照(2021)云25民初763号民事裁定书以23000000元为限额冻结了蒙自市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现依据(2021)云25民初76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解除对被申请人蒙自市亿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至此,荆州市宝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云25民初7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事项解除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