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建工长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武汉长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鄂0116民初5086号
原告武汉建工长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长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6日立案受理后,原告武汉建工长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武汉建工长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武汉建工长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217元,由原告武汉建工长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陈建华
书记员  胡雨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