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辽阳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沈阳电镀有限责任公司(被保全人)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91执保330号
辽阳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沈阳电镀有限责任公司(被保全人):
申请保全人辽阳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沈阳电镀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申请保全标的359700元,现已部分保全。辽阳东方波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2)辽0191执保330号案件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刘海滨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  高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