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521执198号
被执行人:北京中能**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镇。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北京中能**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诉讼费执行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7日作出的(2021)晋0521民初1434号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2年2月8日立案,执行标的为5318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北京中能**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动履行5318元。至此,(2022)晋0521执198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