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0902执1846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楚天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感市长征路**。组织机构代码:18086174-7。
法定代表人关绪军,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孝感市孝南区毛***湖村民委员会(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毛***湖社区居民委员会)。住。住所地:孝感市孝**毛***湖村织机构代码:MEA345593。
法定代表人:***,该村委会主任。
被执行人:***,男,1964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民初字第0217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2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楚天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孝感市孝南区毛***湖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鄂09执监65号执行裁定书决定本案由孝昌县人民法院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4)***民初字第0217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