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宏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自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川0321执恢317号 申请执行人:杨毅强,男,1978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荣县。 被执行人: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二段***100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杨毅强与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杨毅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川0321执25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吴**荣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