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3123执713号
福建融海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融海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