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乐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冀0184执保529号
申请人新乐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郭春洁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保全申请立执行保全案件,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发现被申请人名下财产少于申请保全金额,本院对网查反馈回来的财产进行了保全,该案属于部分保全,现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
审判员  林建信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王子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