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0105执恢123号
***、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2019)青0105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确定由被执行人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铝塑窗款71320元、利息6000元、诉讼费867元,本案执行费1073元。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自动放弃43187元。现该案已全部付清,案件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