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市**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0110执105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90年6月19日出生,汉族,职业,现住**区。
被执行人:***市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灰岩矿,住所地井陉县,组织机构代码073703719。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市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灰岩矿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冀0110执105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敦**
人民陪审员 牛 乔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书 记 员 武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