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683执恢90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启峰英奥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剑南镇城东新区景观大道东方明珠1幢1层6号。
法定代表人:徐枫。
被执行人:成都市新安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西二街36号。
法定代表人:高珍明。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四川启峰英奥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成都市新安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绵竹市人民法院(2021)川0683民初252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现因以下第(1)项原因,已于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
3、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