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321执3276号
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被执行人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了双峰县人民法院(2023)湘1321民初231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3年12月8日解除对湖南省娄底市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的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