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202执392号
申请人:湖南璟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交通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0516852140。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株洲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株洲市芦淞区建宁开发区南竹小区散户115号1-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184305238W。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负责人。
本院于2023年3月2日依法立案湖南璟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株洲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23年3月15日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2)湘0202民初112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