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某某租赁站与攀枝花市光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402执2054号
攀枝花市东区**租赁站、攀枝花市光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东区**租赁站申请执行攀枝花市光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7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放弃100000元违约金,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78000元。执行费818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至此,攀枝花市东区**租赁站申请执行的(2021)川0402民初367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曹娟